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