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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8.32万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846.5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3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61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610.6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9.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610.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9.0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发行费用33.62万元未予划转(已于2020年4月2日划转),募集资金余额为95,490.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9年10月23日与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57191236641010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1204068029200072560)和于2019年10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89010122888889168)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工商银行嘉兴分行1204068029200072560账户已于2020年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3,223.68万元,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31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和2019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和2019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本年度内,公司未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81号),鉴证结论如下:麒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麒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麒盛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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