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股票代码:002497 股票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已经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主要为: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2016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40号)。
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的配偶在公司2015年度年报披露前30天内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周友苏配偶的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独立董事周友苏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按时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关于独立董事配偶买卖雅化股票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情况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配偶卖出公司股票之前,独立董事周友苏及其配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5年度报告具体数据和内容,本次股票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内幕信息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并在敏感期加强对公司高管人员亲属的充分提醒,严格要求亲属,做到不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2016年7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28号)。
2016年7月16日,公司披露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进行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对本次修订制度的原因、背景、内部审议决策程序以及拟修订后的部分条款进行说明。
公司已经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本次修订制度的原因、背景、内部审议决策程序以及拟修订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说明。
鉴于市场对反收购相关条款存在异议,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暂缓了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进行修订。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注函
2017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配偶违规买卖股票事项的关注函》(川证监公司[2017]68号)。
公司财务总监配偶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6,3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四川监管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进行专项说明。
公司已经按时向四川监管局上报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注函的回复函》,公司对内幕信息的控制是有效的,财务总监配偶买入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已经对财务总监配偶的股票交易行为进行了批评和再教育,并将在今后的高管培训中重点加强高管及其配偶在定期报告窗口期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等规则的学习。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