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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安心保险

  [英文全称]:Anxin Property&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二、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5亿元

  三、注册地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109号1幢

  四、成立时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一)经营范围:

  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工程保险(仅限家庭装修工程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仅限临时分保分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经营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经营范围内保险业务,不设分支机构。

  六、法定代表人

  韩刚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303

  第二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利润表

  (一)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现金流量表

  (一)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二)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五、财务报表附注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师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安心保险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签署人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樊文景、陆江杰。

  第三节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详细说明

  (一)提取方法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公司获取的承保风险中未到期部分。本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减去首日费用后计提准备金。其中,首日费用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附加税、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销售相关薪资、业务奖励、为获取保费收入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初始确认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准备金,并同时考虑赔款支出、保单维持成本、理赔费用等未来净现金流出折现值和对应的风险边际计算提取的准备金。

  (二)充足性测试

  1、假设

  预期赔付率:由于公司经营期限较短,假设选取着重于各险种费率结构,遵循稳健原则,主要参考行业、同业其他公司以及咨询公司的经验数据,同时考虑了公司以往实际业务的数据。

  2、测试过程

  充足性测试过程是在预期赔付的基础上,考虑预期理赔费用、保单维持成本和退保情况,将支出总额与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比较,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能承担相应预期赔款费用,对不足部分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PDR)。整个测试以险类为单位,对直接、分入、分出业务分别计算保费不足准备金。

  (三)风险边际

  根据《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等文件要求考虑风险边际。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法评估)时选取的风险边际是行业最新测算的风险边际率平均值,其中农险和保证保险以外的非车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6%,车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3%。对于保证保险,考虑到业务的波动性较大,我们将未到期风险边际设为15%。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详细说明

  (一)提取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风险边际。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采用逐案估计法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公司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会结合投保人提供的材料及实际情况对所发生赔案的赔付金额逐案进行估损并进行手动立案,若3日内(除财产险10日)未完成人工立案操作的,系统会自动强制立案并进行估损赋值,赋值金额参考历史同类案件的案均金额及行业经验数据计算得到。立案完成后,未决估损金额会根据各任务立案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险种、是否代位、免赔等因子来提取。系统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在理赔各节点自动刷新估损金额,以及时反映案件的最新进展。待案件核赔后将自动结案,不再计提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

  基于公司目前数据情况,交强险、商车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的IBNR采用流量三角形的结果,暂其余险类采用预期赔付率法和已报告赔款比例法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计量。谨慎起见,取其最大值为最终的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及IBNR比率参照行业赔付率的基础上谨慎设定,并根据公司实际经验进行调整。

  IBNR=Max[预期赔付率法计算得到的法定已发生未报案准备金,已报告赔款×已报告赔款比率]+折现和风险边际

  3、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摊法,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我司假设50%的理赔费用发生在报案时,50%的理赔费用发生在结案时,根据假设计算出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具体公式为:

  已发生已报告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间接理赔费用率*50%

  已发生未报告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间接理赔费用率

  (二)大赔案假设

  大赔案是指已决或未决估损金额异常大额的赔案。因公司以车险、短期健康险及互联网场景业务为主,保险金额较平均,个别案件的发生对整体损失进展的影响有限,所以我们在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没有考虑大赔案对于预期赔付的影响。在业务更为多元发展之后我们会考虑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险种制定大赔案的假设,并在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中剔除大赔案对整体赔付假设的影响,然后根据大赔案的估损充足性,将剔除的大赔案的未决估损不足部分加回,最终得到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评估结果。

  (三)风险边际

  根据《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等文件要求考虑风险边际。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率法评估)时选取的风险边际是行业最新测算的风险边际率平均值,其中车险、保证保险以外的非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5.5%,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为2.5%。对于保证保险,考虑到业务的波动性较大,我们将未决风险边际设为10%。

  三、准备金评估结果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会计准则下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人民币24,901.90万元,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为人民币35,262.98万元。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各项准备金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进位偏差。

  第四节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2019年,公司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保监发〔2015〕22号)的相关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了评估。

  (一)保险风险

  2019年全年保费收入27.21亿,同比增长77.74%。保费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健康险保费收入较高,由于战略调整车险保费略低于2018年。2019年,公司对健康险业务通过安排低品质业务下架、对业务承保条件进行调整,逐步提高承保风控力度,下架了全部门诊、住院类产品,品质可控。理赔方面:公司对核心业务系统权限进行全面梳理与调整,建立了反欺诈平台与机制,严控“两诉”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投诉管理力度。巨灾方面:截至4季度末,我司巨灾风险主要为台风洪水,累计总保额17.70亿,其中车损险累积保额为11.00亿。未来公司将对整体业务安排比例合约,将台风洪水的自留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准备金方面:截至2019年4季度,前年末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回溯偏差率为-3.98%,上年末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回溯偏差率为-2.34%;前年末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为-0.05%,上年末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为-0.22%,均为有利偏差。

  (二)市场风险

  2019年,公司资产配置以自营投资为主,委托专户为辅,投资资产主要为流动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4.43亿元,持仓资产为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及流动性保险资管产品,未持仓受市场风险影响明显的投资资产。公司将紧密监测市场风险敞口,综合运用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结构,做到防范风险、稳健投资。

  (三)信用风险

  公司通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级别评估、对投资资产进行必要的范围限制、信用评估、额度限制等方式来防范和降低公司投资资产的信用风险。截止2019年四季度末,公司未持仓重点关注(房地产行业)信用债、其他重点关注行业信用债,未持仓重点关注地区(青海、宁夏、贵州、海南、黑龙江)信用债,占比符合规定,整体风险可控。2019年再保交易对手集中度为99.95%,再保交易对手较为集中。2019年再保交易对手违约平均风险因子为0.90%,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小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分出的几项再保险合约均选用了境内优质再保险公司。截至2019年底,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应收保费(不含信保)占总资产比例为0.37%,公司每月对销售团队和渠道进行逾期应收保费的催收工作。

  (四)操作风险

  本年度内,公司在能够稳健控制操作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各类业务。人员管理方面,公司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完善人力工作操作流程,同时成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劳动合同进行梳理,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劳动仲裁案件,指导完成人员调整工作,减少纠纷。流程风险方面,2019年发生了两起因流程风险导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信息系统风险方面,未发生因信息系统导致的操作风险损失。公司完善了权限规划与建设,对不合理权限进行调整;完善了账户的新建、关闭及变更流程;完善了密码策略。合规风险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依法合规的经营底线,把控业务和管理中的合规要求,防范违法违规风险。本年度共计开展公司级合规培训二十余次。公司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相关人员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培训,有效减少因合规问题产生的操作风险事件。

  (五)战略风险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原保险保费收入272,057.44万元,较全年计划任务增加70.04%。2019年公司综合成本率153.57%,较去年同期下降22.39个百分点,公司2019年净利润-9817.89万元,在保费收入大幅提高的同时,净利润优于规划值与2018年实际值。2019年4季度,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3.45%,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为支持业务平稳运行,保证偿付能力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正全力推进融资工作,以促进增资尽快到位。

  (六)声誉风险

  2019年公司对新闻舆情、客户重大投诉或退保、违规经营、重大诉讼、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大范围理赔、战略、年报发布等声誉风险来源进行全面评估,没有发生重大声誉风险损失事件,但发生过几起一般影响的声誉风险损失事件:“经济性裁员”“原总裁钟诚离职”“亿元保费投诉率高”等事件。

  (七)流动性风险

  2019年4季度末,基本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137.33%、压力情景1下流动性覆盖率735.41%、压力情景2下流动性覆盖率137.33%;3个月内综合流动比率131.74%、1年内综合流动比率102.25%、1年以上综合流动比率125.70%。2019年4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6,117.42万元。2019年3季度末,公司投资流动性资产与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为6.59%,低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中规定的7%,于2019年10月14日就此情况向银保监会报告。2019年4季度末,该指标为4.93%,仍低于监管要求,需重点关注。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2019年,公司参照《公司法》、银保监会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延续了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高级管理层统筹、风险管理部协调及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如下: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具体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测和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组织、协调、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稽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管理进行独立监督、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提出意见。在该风险管理体系下,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有序落实。

  (二)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偿二代”监管要求,推进风险管理有序进行,加强对风险的管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架构调整、制度体系优化、完善偏好体系、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建设全面预算和压力测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评价测试、风险绩效考核体系等,2019年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公司将继续努力打造与业务快速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节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险种分别是健康险、机动车辆保险(含交强险)、意外伤害险、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

  注:准备金余额为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之和。

  第六节 偿付能力信息

  一、主要偿付能力指标

  ■

  二、偿付能力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2019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3.45%,对实际资本类、最低资本类及偿付能力指标的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一)实际资本类

  2019年末公司实际资本为15,041.13万元,较2018年末减少12,684.84万元。公司于2019年加强费用管控,费用开支情况有明显改善,但受往期业务赔付影响,仍存在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实际资本下降。

  (二)最低资本类

  2019年末公司最低资本为12,184.05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669.49万元。其中,保险风险部分,2019年末过去12个月自留保费低于2018年末,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于2018年末,综合导致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增加847.94万元;市场风险部分,因2019年内减持投资资产导致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减少934.45万元;信用风险部分,因年内加大再保分出,分出业务再保险资产大幅增加,导致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增加696.49万元。以上综合导致2019年末最低资本有小幅增长。

  (三)偿付能力关键指标

  2019年末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3.45%,高于100%,满足监管要求。

  第七节 其他信息

  一、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结构如下:

  ■

  二、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与股东单位北京众邦盛通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邦盛通”)签订了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4,110,000.00元的《无形资产购买协议》(众邦盛通为购买方,公司为出售方),并及时按照监管机构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要求进行了披露与报送。2020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来自众邦盛通的《合同解约通知书》。按照交易对方要求,根据《无形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条款,公司与众邦盛通解除该协议,并及时向中国银保监会进行了报告。自合同签订至合同解除,公司就该《无形资产购买协议》共发生20,000,000.00元关联交易,均已在2019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相关报告中进行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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