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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视频参加会议监事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8,535,368.55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02,669,186.68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00,192,452.85元,2019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未分配利润5,072,348.57,调整后未分配利润为4,095,120,104.28元。2019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02,669,186.68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266,918.6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715,819,443.46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551,702,928.83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650,744,948.60元,剩余3,900,957,980.2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使用8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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