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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34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概述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5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 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 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1:纪玉红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安控科技(300370)、辰安科技(300523)、润建股份(002929)、明泰铝业(601677)、新元科技(300472)等多家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2:刘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年限超过5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具备证券从业能力,在外部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4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在外部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 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 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会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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