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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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