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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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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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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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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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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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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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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5年,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崔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公共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文琪,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IPO审计、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5年,2015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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