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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4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开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宝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0.74%,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以及正常经营资金收支所致。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18%,主要是年末为公司回款高峰期,应收账款相对减少,进入销售期后,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4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适时调整上下游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所致。

  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4.14%,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结算货款的影响。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60.8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曾孙企业海宁众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比例向其少数股东支付收到的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担保履约金所致。

  应付票据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8.52%,主要是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结算货款,并以自有库存汇票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3.16%,主要是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支付货款以及期末采购未到结算时点所致。

  预收款项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将“预收款项”调整到“合同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

  期末余额增加20529.68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将“预收款项”调整到“合同负债”所致。

  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82.4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曾孙企业海宁众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取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担保履约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0.10%,主要是上年度末计提的员工年度奖金在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4.16%,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相关经营情况计提应缴税费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40%,主要是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24%,主要是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致公司销售下降。

  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91%,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05%,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下降,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7.89%,主要是报告期内筹资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7.43%,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5.86%,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8.67%,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风险类型分析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16%,主要是收到政府补贴、客户违约金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

  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0.72%,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订单违约金等不具可持续性的事项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79.6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活动,调整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使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5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工程、龙湖区珠津工业区工程二期继续建造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7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支付银行借款利息以及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7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上述调整后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详见2017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7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7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郭明、朱良因个人原因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18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公司实际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7,2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具体详见2018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8年1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2,1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0日。详见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6,600股,回购价格6.05元/股。详见2019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9,67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1,032,93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股数为256,74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1月14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77名,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61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21名(其中5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详见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1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9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回购注销了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44,430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7,57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60股,回购价格为6.05元/股。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2、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松先生以及副总经理林洁女士的《关于减持众业达股票计划的申报》,王宝玉先生、杨松先生以及林洁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44,602,079比例0.0375%)。详见2020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止2020年3月10日,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宝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详见2020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3、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两步回售控股曾孙企业海宁众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众业达”)持有的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宏动力”)1.1857%的股权。详见2018年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后续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18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2019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再次调整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支付事项的公告》。

  截至公告日,海宁众业达已收到出售微宏动力股权金额、逾期利息以及共管账户产生的利息合计260,943,019.53元(含第一期和部分第二期)。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Microvast及/或微宏动力尚需向海宁众业达支付剩余未付股权转让价款,其中,剩余未偿本金为108,333,333.34元,未偿利息为8,743,835.62元,未偿本金的逾期利息需根据剩余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具体计算。

  4、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及一致行动人的《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90,790股(占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时公司总股本544,846,509股的6%),详见2019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中植一致行动人通过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天中岩星河资本事件策略私募投资基金3期减持公司股份3,424,500股,成交均价为7.079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44,846,509股)的0.63%,详见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止2020年3月23日,中植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中植仍公司股份36,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44,602,079股)的6.67%,详见公司2020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0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植的《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76,1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详见2020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5、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施耐德”)签署了多份《分销协议》、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其中:分销协议为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施耐德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目标金额合计314,740.9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金额以日常实际采购为准;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为公司向施耐德实际采购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为2,740.14万元(含税),该金额未包含在分销协议的采购目标金额中。详见2020年4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施耐德关于分销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为455,644,873.33元(不含税)。

  6、电商平台“众业达商城(zydmall)”是公司搭建的专业垂直工业品电商平台,主要销售公司签约品牌的产品,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以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子公司、办事处形成互补,突破线下子公司和办事处的辐射范围,提高对中小型客户及长尾市场的覆盖。2020年一季度,众业达商城实现销售额约6.58亿元(含税),同比增长45.9%。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开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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