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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3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公司2020年度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分批提供委托贷款,期限均为1年;

  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0年拟向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高于4.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单位:亿元

  ■

  ■

  具体委托贷款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执行,各子公司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本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贷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此次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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