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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1                  公司简称:广誉远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6.82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58,189.06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收益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核心业务为中成药业务。依据产品定位和销售渠道不同,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包括传统中药、精品中药和养生酒三大板块。公司现有丸剂、散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煎膏剂、酒剂等8种剂型,104个药品注册批件、1个保健食品许可批件、1个白酒许可批件、167个商标和17项专利技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共有36个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61个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历史积淀深厚,核心子公司山西广誉远距今已有479年的历史,是中国现存历史最为悠久的中药企业与药品品牌,其核心产品龟龄集、定坤丹、安宫牛黄丸的制作技艺先后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牛黄清心丸的制作技艺则被列入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注:2016年3月,公司龟龄集、定坤丹国家秘密技术保密期限届满,但由于国家管理部门相关定密权限的移交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龟龄集、定坤丹保密期限延期事宜仍在等待之中。截止目前,上述产品均处于未解密状态。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方式主要针对采购量比较大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和辅料。对于包装材料和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和辅料,公司每年组织多次招标后及时采购。对于价格波动较小或者招标组织难度大、费用较高的原材料和辅料采购,公司招标确定主要供应商后,在年度内从固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2)直接采购

  公司对其他原材料、辅料和办公用品等采用货比三家、价格和质量兼顾的方式直接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原则上按照销售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保持一定量的安全缓冲库存,以免发生市场销售断货情况。在生产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公司制定的药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精选道地药材,遵循古法炮制,严格质量控制,细化考核,规范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1)医药工业

  公司自产药品均采用买断销售方式进行销售,下游客户包括医药批发经销商、连锁药店、国药堂等,目前采用的销售模式具体可细分为三种销售模式,包括协作经销模式、代理销售模式和经销模式,具体如下:

  ① 协作经销模式

  公司传统中药的大部分药品、以及养生酒中的加味龟龄集酒、金钻龟龄集酒和蓝宝石系列产品采用协作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协作经销是一种公司将产品采取买断经销方式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开发维护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自有销售队伍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协作经销商,在签订经销合同后,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整合资源,开拓区域内零售药店,以及通过临床推广、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并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公司销售队伍同时对医药商业批发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② 代理销售模式

  公司对于部分药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代理商在特定区域代理公司产品,代理商在特定区域自主开拓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并协调公司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准入工作,包括物价备案、产品检验、招标投标、进入医保、农保等,确保公司产品中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代理商合作的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后,一般不提供其他后续支持和服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

  ③ 经销模式

  公司的精品中药及养生酒中的红宝石系列产品采取经销模式,即将产品以买断方式销售给与区域合作伙伴设立的国药堂(公司大多仅参股10%左右)、经销商,由其零售给消费者。

  (2)医药商业

  公司以拉萨广誉远为平台,自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产品,通过自有销售渠道销往西藏地区的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

  (四)公司所处行业说明

  1、医药行业增速放缓,挑战与机遇并存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医药制造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双双放缓,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的机遇与挑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医药制造业全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3,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7.4%,增速较2018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119.5亿元,较上年增长5.9%,增速较2018年下降了3.6个百分点。其中,政策震荡是影响医药行业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国家医保局正式成立为契机,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在药品、医疗、医保等不同领域同步推动重大变革,并在产业内部系统性地展开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供给端,通过推进一致性评价来降低仿制药价格,促进仿制药行业结构升级,同时加快新药临床审评和上市进度;在流通端,通过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优化商业流通环节,考验药企成本的把控能力;在消费端,通过限制药占比、限辅助用药和常规调整等医保支付改革进一步撬动药企的转型升级。未来一段时间,虽然医药行业依然面临集采降价等行业政策的影响,但仍不改行业整体持续向好的逻辑——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改、医疗技术进步不断带来革命性新产品和商业模式、刚性和高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未来医药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2、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行业有望迎来新局面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已经拥有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对中华民族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特别是在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其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和地位,再次证明了中医药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近年来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频频出台,继《中医药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陆续颁布实施后,2019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更是将推动中医药行业的传承与创新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随着国家在顶层设计层面正式明确中医药行业在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和国民经济中的定位与发展战略,加之中医药在一次又一次的临床实践中成功为国家与人民“保驾护航”,中医药行业有望迎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3、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医药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计民生,具有一定的弱周期性,但近年来受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行业在结构化调整的同时,宏观经济下行也对其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近年来医药制造业虽然保持了持续增长,但增速开始放缓。同时,医药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但是,具体的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3,735.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5,693.6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09.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06.82万元。

  2019年,国内宏观经济下行、消费降级及国家医保控费、处方药监管等行业政策影响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未达预期,同时公司对部分重点商业客户的销售支持采用票折的方式进行,使得公司销售收入同比降低24.81%;而生产领用原辅材料成本和新厂投产后折旧费用增加使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终端营销投入、下沉销售渠道等使销售费用率有所上升,加之公司加大融资力度导致财务费用提升,使得净利润同比降低65.23%。与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相比,公司销售收入与利润的完成率分别为60.85%、30.9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等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5月,财政部相继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企业会计准则。据此,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附注五、41。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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