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由于新冠疫情的发生和持续出现了重大变化,继续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的全部26.50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也相应减少,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具体列表如下: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2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的授权规定,由董事会依上述授权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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