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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代启智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同意推荐代启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可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集团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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