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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非境外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决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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