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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19,759,413.91元。经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86,114,491.98元(含税),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3%。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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