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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0-030

  转债代码:113564    转债简称:天目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提高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较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 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公司管理层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81%,不存在大额负债情形下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备注:

  1. 上述统计期间为2019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实际投入金额为期初余额与近十二个月内增加值之和。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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