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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0-01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初(2020年1月1日)主要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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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自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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