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限额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29,431,522.96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的79.44%。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