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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寅彦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90.7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1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1.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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