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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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