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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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