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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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