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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由于控股股东本次减持涉及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因此就有关减持时间补充说明如下:

  1、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园创投”)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豪园创投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豪园创投拟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因此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预披露,故本次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2、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根据《上司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要求,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预披露,故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日(2020年4月29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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