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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649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张志飞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五)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 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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