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需履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招商证券承继。招商证券已指派韩汾泉先生、吕映霞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韩汾泉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并购部总经理、内核委员。韩汾泉先生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多个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如盛通股份IPO、韩建河山IPO、大唐发电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平高电气非公开发行、南京化纤非公开发行,以及郑煤机系列并购、创新股份发行股份收购恩捷股份、好想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吕映霞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并购部副总经理、内核委员。吕映霞女士曾主持或参与了郑州银行IPO、郑州银行非公开发行、农业银行全球IPO、西部证券IPO、湘鄂情IPO、梅泰诺创业板IPO项目、航天动力配股等多个融资项目;郑煤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郑煤机重大资产购买、长亮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西南证券吸收合并国都证券等并购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