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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15,730,8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品牌,产业覆盖空调、生活电器、高端装备、通信设备等四大领域,包括以家用空调、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核电空调、轨道交通空调、光伏空调等为主的空调领域;以智能装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精密模具、精密铸造设备等为主的高端装备领域;以厨房电器、健康家电、环境家电、洗衣机、冰箱等为主的生活电器;以物联网设备、手机、芯片、大数据等为主的通信设备领域。格力电器产品远销于160多个国家及地区,为全球超过4亿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致力创造美好生活。

  2019年,格力电器上榜《财富》世界500强,位列榜单414位。在上榜的129家中国企业中,格力电器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第一;根据《暖通空调资讯》发布的数据,格力中央空调以14.7%的市场占有率稳坐行业龙头地位,实现国内市场“八连冠”;根据奥维云网市场数据,2019年度格力电器占据中国家用空调线下市场份额TOP1,零售额占比36.83%;线下市场零售额TOP20家用空调机型中,格力电器产品有12个,占比达60%;根据全球知名经济类媒体日本经济新闻社2019年发布的数据,格力电器以20.6%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列家用空调领域榜首。

  格力电器以“缔造全球先进工业集团,成就格力百年世界品牌”为企业愿景,以“弘扬工业精神,追求完美质量,提供专业服务,创造舒适环境”为使命,恪守“创新永无止境”的管理理念,专注于自主创新、自主发展,紧握时代脉搏,塑造世界品牌,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制造企业发展模式。

  (2)行业发展现状

  1)家用电器领域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家用空调年度行业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行业总产量同比增长1.21%,行业总体销售额同比下降0.74%,行业总出口量同比下降0.82%,行业总内销量同比下降0.69%。2019年,行业在总体销售、出口、内销上都同比下降,空调全行业都感受到了来自市场的压力。另一方面,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2019年,线下空调市场TOP3品牌的零售市场份额由2018年的73.6%扩大到76.39%,TOP5品牌的零售市场份额由2018年的83.8%扩大到85.74%,传统大家电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国产品牌市场份额会进一步提升。

  长期来看,随着居民消费升级进程加速,消费者对品牌认可度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空调的节能、舒适性、智能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表现强劲;随着新国标政策的实施,节能产品比重逐渐提升。根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预测,新标准实施后,2020年空调能效标准将提升14%,到2022年将提升30%,现有的低能效空调将被高能效空调取代。

  家电市场已进入线上线下市场同时推进的阶段,线上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2019年我国家电行业线上市场零售额约3108亿元,同比增长4.2%,市场份额达到38.7%;线下市场零售额约4924亿元,同比下降5.8%,市场份额达到61.3%。线上市场在中国消费市场中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但线下市场依然具有相对优势,在实施高端产品“以旧换新”过程中,线下卖场更具备灵活性。线上和线下深度结合一直是家电企业前进发展的方向。

  2)高端装备领域

  国务院2015年5月和2017年7月分别发布《中国制造2025》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6年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计划》,2017年10月工信部发布《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在政策支持下智能制造装备快速发展,行业需求急剧加大,产能快速提升,产业升级及技术迭代速度加快,智能制造已经成为中国制造业发展的核心。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16年全球智能制造的市场规模达到8687亿美元,中国占比约五分之一,2018年规模已突破万亿美元。结合当前全球智能制造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预计未来几年全球智能制造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

  智能制造已成为重塑世界各国之间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为各国提供了发展和转型的机遇。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格力电器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科技制胜、双效驱动、全球引领”的发展道路,完善空调、生活电器、高端装备、通信设备为主要支柱的四大业务领域,以用户为中心,坚持技术创新,优化质控体系,加强线上及海外布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多元化、科技型全球工业集团。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05.08亿元,同比增长0.24% ;实现归母净利润246.97亿元,同比下降5.7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D、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E、“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注】本公司本期购入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新”)94.30%股权,并于2019年5月31日取得控制权。

  1) 合并成本以及商誉

  单位:元

  ■

  2)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公司本期收购南京华新94.30%股权,企业合并成本1,417,551,321.45元,南京华新截至合并日2019年5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1,143,436,281.34元,相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40863号】评估报告。

  3)大额商誉形成的原因

  为深化公司电工板块漆包线业务发展,减少上游供应商的影响和约束,格力电工需要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为尽快扩大产能、占领市场,经公司办公会议决议,决定收购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价格系参考标的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水平,综合考虑并全面评估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水平、品牌影响、技术水平、协同效应等因素确定;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

  A部分设备类资产的计提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寿命年限;

  B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及账外可辨识资产如客户关系、商标使用权的评估增值。

  (2)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情况

  单位:元

  ■

  【注】评估增值主要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客户关系)。本公司委聘独立外部评估师对南京华新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列示如下:

  1)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以重置成本扣除变现折扣作为被评估价值,乘以成新率来评估;

  2)设备的评估方法主要为重置成本法,对可以从市场获取交易信息的设备采用市场法来评估;

  3)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市场比较法和基准低价系数修正法;

  4)商标使用权及客户关系等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是收益法,评估时根据被评估无形资产在合理收益期限内的未来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收益现值。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 反向购买

  无。

  4. 处置子公司

  无。

  5. 其他合并范围的变更

  (1)本期注销主体情况:

  1)本公司子公司安徽格力晶弘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注销,自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子公司珠海美凌通电机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注销,自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新设主体如下:

  单位:元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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