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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与经审计年报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3、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无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 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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