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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在2020年内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17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最终以7票同意、2票回避(回避表决的董事为柴永森、张军华)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0年09月12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自营进出口业务;服装鞋帽、袜、棉布、运动器械制造及经营。批发、零售:橡胶制品、工模器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机电、百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轮胎、纸、皮革、合成革;生产销售等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星集团(不含锦湖轮胎业务模块)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44,204.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26,745.2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4,054.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KUMHO TIRE CO.,INC

  住所: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号(素村洞)

  代表者:全大真

  股本:约84.64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主营业务: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双星集团的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持股4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锦湖轮胎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235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75.9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40.32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710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宗良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70212MA3ELFAUXT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以自有资金对循环利用项目进行投资,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伊克斯达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39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6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交易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将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订单,充分发挥本公司机械装备加工方面的产能和优势;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在市场公允定价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与伊克斯达(含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做出的,可以利用各关联方的资源和订单,充分发挥本公司轮胎和智能装备业务领域的产能和优势,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与锦湖轮胎(含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通过锦湖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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