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3月)》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授信事项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业务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的新变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