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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7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495,4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7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1,519.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4,019.3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8]310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53.4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26.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293.36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2,453.1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0,026.49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7,317.90万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6月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韵必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江韵物流有限公司、淮安楚韵快运有限公司、南京苏韵快运有限公司、合肥金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济南恒韵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承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沙市阔韵快递有限公司、郑州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成都市蓉韵速递有限公司、重庆畅韵装卸搬运有限公司、昆明金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西安市溱韵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庄韵速递有限公司、黑龙江金韵速递有限公司、长春市长韵速递有限公司、沈阳韵必达速递有限公司、上海东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义乌义韵快递有限公司、青岛畅达华韵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温韵速递有限公司、临海市临韵速递有限公司、福州闽韵速递有限公司、厦门市厦韵速递有限公司、江西桐韵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市韵必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莞韵速递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浙江创海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腾韵达运输有限公司、抚州市隆钰物流有限公司、长沙锐讯货运有限公司、青岛莱安物流有限公司、自贡丰盛货运有限公司、抚州市润厚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顺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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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0,026.49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453.1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95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1.3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2,317,780,895.54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17,780,895.5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1050020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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