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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思”)就无人机开展合作,向奥瑞思采购无人机等相关产品,预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科”)的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向苏州雷科出售信号处理、雷达射频组件等相关产品,向苏州雷科采购产品及技术,预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

  3、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云科技”)就存储业务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向尧云科技采购存储相关产品,预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新商务公寓2号楼1402室

  经营范围:无人机的研发、销售和租赁;无人机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智能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的开发、销售;惯性导航系统的研发、销售;自动化工程技术的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奥瑞思为公司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出资设立)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

  (二)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注册资本:1,489.36万元

  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灵路78号9号楼

  经营范围:传感系统和配套电子机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传感系统和配套电子机械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加工、销售及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苏州雷科为公司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峰、高立宁担任其董事。

  (三)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办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C座10506

  经营范围:研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数据存储产品、数据管理产品的生产、销售;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云计算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尧云科技为公司、北京雷科瑞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由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控制)持股5%以上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及高管刘升担任其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奥瑞思就无人机开展合作,向奥瑞思采购无人机等相关产品。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苏州雷科的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向苏州雷科出售信号处理、雷达射频组件等相关产品,向苏州雷科采购产品及技术。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尧云科技就存储业务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向尧云科技采购存储相关产品。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发挥关联双方各自领域的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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