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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君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剑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知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收回冲回原已计提的坏账损失。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11月4日,该案审结。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2019]5号)后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2013年至2018年度相应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2020年3月16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三中院”)送达的13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下称“本案”)的诉讼材料,13名原告以本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向重庆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对其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共计186.94万元,对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已向向重庆三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重庆三中院将本案移送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截至2020年4月28日,重庆三中院尚未就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作出裁定,本案一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注:根据本公司与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以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签订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欢瑞影视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和3.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和3.43亿元。在承诺期间内,欢瑞影视每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或实际扣非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或承诺扣非净利润数额时,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欢瑞影视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欢瑞影视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50号),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内容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欢瑞影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电视剧《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06亿元,欢瑞影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0.25亿元。鉴于电视剧《天下长安》在2018年存在未按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在欢瑞影视公司配合下我们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情况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天下长安》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90452号)。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内容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欢瑞世纪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电视剧《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41亿元(其中2019年回款0.65亿元),欢瑞世纪公司管理层按照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笔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82亿元(其中2019年计提0.96亿元)。该剧在2019年存在未按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鉴于电视剧《天下长安》在2018年已存在未按卫视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在欢瑞世纪公司配合下我们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情况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天下长安》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鉴于导致上述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致使欢瑞影视2018年已实现利润、2016年-2018年累计已实现利润与业绩承诺目标存在差异,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争取尽快消除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拟待该事项的不确定性消除后对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确认。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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