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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19年以来,公司持续深耕智能手机和可穿戴设备市场,并在柔性车载显示等终端应用领域持续创新、积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昆山第5.5代AMOLED生产线进行设备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已向国内外多家知名品牌客户供货,运营水平持续提升;固安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产能和良率进展良好,产品已进入多家一线品牌客户供应链,2019年第四季度实现单品百万级以上量产交付,随着产能进一步释放,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建设持续推进,已于2019年10月中旬产线主体结构封顶,产线建成后将具备高端技术对应能力,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将极大扩充公司产能,提升对一线品牌客户的响应能力;此外,广州增城模组线于2019年9月底启动建设,产线面向曲面、对折、穿戴和车载等高端柔性产品,覆盖行业前沿技术,将实现更高效能的终端交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产线运营水平,实现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并完成量产交付,技术创新多点开花,新产线建设顺利推进。生产运营方面,公司昆山5.5代线,固安6代线进展良好,良率爬坡至较高水平。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实现国内外多家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并完成大客户百万级(片)以上量产交付。技术创新方面,实现动态弯折、环绕屏、oncell触控一体化、超窄边框cop封装等创新技术开发并协同终端客户完成产品上市应用。同时加强AA区打孔、屏下摄像头、折叠屏、直角贴合等工艺技术积累,并积极推动应用落地。产线建设方面,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建设持续推进,10月中旬产线主体结构封顶;广州增城模组线于2019年9月底启动建设,产能将进一步扩充。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提升精益化管理。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5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3.03万元,同比上升84.85%,业绩表现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合肥维信诺的非独占许可及服务收入8.01亿元,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有较大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相关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9年7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产品、元器件及配套元器件的销售等。

  2. 2019年12月,公司转让下属公司昆山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处置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昆山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截至处置日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具体影响参见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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