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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多药业2020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多药业2020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0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预计2020年度向多多集团采购水450,016吨,供水价格为3元/吨(含税),金额1,350,048元;用电4,118,034度,供电价格为1.0706元/KWH(含税),金额4,408,767.2元;采购生产用汽14,460吨、采暖用汽9,245吨,供应蒸汽价格为200元/吨(含税),合计金额4,741,000元。

  以上水、电、蒸汽采购合计不超10,499,815.2元。

  原《供用能源合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到期,新的《供用能源合同》尚未签署,收费标准与上一年度持平。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 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到期。新的厂区服务协议于2020年1月1日签订,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四)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0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2019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四)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为多多集团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99,431,718.59元;

  净 资 产:183,946,076.83元;

  主营业务收入:51,707,999.33元;

  净 利 润:26,059,295.34元。

  以下为多多集团2020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28,374,423.38元;

  净 资 产:184,649,220.52元;

  主营业务收入:12,137,183.18元;

  净 利 润:703,143.69元。

  3、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我方向对方付款,故不存在对方履约能力评估问题。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供应能源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工业用汽、水、电,由甲方下属动力公司提供。

  (2)结算方法:

  用汽费用按月结算。双方每月20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蒸汽量,作为当月用汽结算依据。乙方于当月25日前到甲方动力公司财务将热费以货币(支票)形式结清。

  用水费用按月结算。双方每月20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水量,作为当月水费结算依据。乙方于当月25日前到甲方动力公司财务将水费以货币(支票)形式结清。

  用电费用按月结算。双方每月20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电量,作为当月电费结算依据。乙方于当月25日前到甲方动力公司财务将电费以货币(支票)形式结清。

  2、《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分摊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测量,乙方实际占地面积为84,424.93㎡。

  (2)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9元/年,合计年服务费为人民币759,824.37元,采用每半年一结算的方式,在每年1月初、7月初5个工作日内缴纳本半年服务费。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采暖和工业用汽、用水、用电

  黑龙江农垦物价局不再对企业间正常采购行为进行价格审批,根据市场行情由企业协商定价。根据合同要求,均执行甲方批复价格。其中,供应蒸汽的价格为200元/吨、供应电力价格为1.0706元/KWH、供水价格为3元/吨。

  多多集团因原料价格下降且国家利率下调,蒸汽供应价格由210.00元/吨下降为190.00元/吨。经与多多药业协商,双方确定从2018年5月21日起蒸汽价格调整为190.00元/吨。

  多多集团因原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调整蒸汽供应价格由190.00元/吨上涨为200.00元/吨。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协商后,双方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蒸汽价格调整为200.00元/吨。

  依据黑垦价发〔2012〕50号《黑龙江省垦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电价格的通知》的内容,确定由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应的电力价格为1.0706元/KWH。此后该价格一直延续至今未做调整。

  依据黑价联字〔2015〕72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水价格调整为3.00元/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2020年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预计2020年度向多多集团采购水450,016吨,金额1,350,048元;采购电4,118,034度,金额4,408,767.2元;采购生产用汽14,460吨、采暖用汽9,245吨,合计金额4,741,000元。预计2020年能源采购总费用不超过10,499,815.2元。

  2、厂区服务费

  厂区服务费9元/㎡·年。近年来厂区内的其他企业均执行此定价标准。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供应能源合同》

  原《供用能源合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到期,新的《供用能源合同》尚未签署,收费标准与上一年度持平,按上一年度合同标准执行。

  2、《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该协议书已于2020年1月1日签署。该协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收取相应的费用。

  多多药业分摊厂区服务费为生产经营所需,协商定价。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0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五、2020年年初至2020年3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继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标的为厂(库)房11栋,总建筑面积18,224.30㎡,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办公楼及厂房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办公楼租金定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定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按月缴纳。租赁期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合计金额13,011,780元(详见2018年10月27日,公告2018-086、2018-087号)。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水、电、汽和采暖用气采购、厂区服务费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

  2、关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报告;

  3、多多集团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

  4、多多药业2019年水电汽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5、供用能源合同(尚未签署)、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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