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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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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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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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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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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将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09年,立信加入全球第五大国际会计网络——BDO国际,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 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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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沈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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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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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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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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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 年3次,2019 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 年1-3月5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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