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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3)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751,146,473.16元,同比增长11.25%;实现利润总额78,088,649.67元,同比下降47.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93,950.34元,同比下降45.9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36,209,706.95元,同比增长1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75,399,713.17元,同比增长3.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2)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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