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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承办。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于2013年10月成立。2014年9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获准转制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1号(锦昌大厦2幢)12楼1208室,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2019年,合伙人人数净减少1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减少45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04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0.88亿元。北京兴华为3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113万元。北京兴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74.17亿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个,行政监管措施10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树华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朱佳明先生,郭国卫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陈树华先生:本所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2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朱佳明先生:本所高级项目经理,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1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郭国卫先生:本所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2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拟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资格,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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