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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76,927,260.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8,575,084.33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2018年度利润分配81,315,156.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667,333.17元。

  经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度亏损且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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