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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18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满足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性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其报酬。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任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韩睿先生,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国华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陶奕女士,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韩睿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逾17年的丰富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华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27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陶奕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互联网等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有逾17年的丰富经验。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陶奕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395万元。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安永华明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认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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