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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与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及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工业”)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将欧菲控股向国金工业转让的股份数量由434,058,740股变更为162,772,028股,占欧菲光总股本的6%。协议各方于2019年10月22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一致行动期限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毕之日起三年。

  2019年11月4日,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162,772,0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国金工业,并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第一期交割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欧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60,863,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0%,其一致行动人裕高持有公司股份311,15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其一致行动人蔡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59,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3,27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

  国金工业在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金工业将持有公司股份162,772,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国金工业基本情况:

  ■

  因国金工业与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于2019年10月22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部分终止转让协议》约定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一致行动期限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毕之日起三年。蔡荣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由欧菲控股、裕高、蔡荣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由国金工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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