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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2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来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 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 H 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执业信息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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