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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0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8,648,864.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9,1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267,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0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设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要等因素,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稳定发展。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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