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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3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合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

  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授权事项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10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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