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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取代了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2.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调整科目列报相关信息,不须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 2020年企业收入的总体影响不大,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在编制2020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合理变更。我们认为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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