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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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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东南汽车、广汽菲克、广汽乘用车、福建奔驰及吉利汽车以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大陆汽车和佛吉亚、丰田合成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二)经营模式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主要采用行业内普遍的“接单生产”配套经营模式,即在通过客户认证的前提下,由公司业务部获取客户的招标信息,并组织产品开发部、质量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标书,在产品成功中标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再按照订单进行批量采购、生产、供货。

  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要分为销售、研发、采购、生产四个环节。在销售环节,公司首先需要取得客户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参与客户新项目的招标,公司客户包括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整车制造商之新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后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在与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因其要求供货量较大,公司受产能限制,而采用“一品一点”和“一品多点”并存的配套模式,后续的销售工作主要是获取客户订单、按照订单供货、销售回款及售后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主要是将承接的新产品进行开发,通过工艺设计、工装设计开发、样件试制、生产件批准等环节,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原辅材料及外购件,通过供应商选择、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采购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在生产环节,公司主要是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工艺,按照客户质量、数量、时间等要求进行生产,保证客户产品的需求。

  (三)行业情况说明

  本公司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60)。

  2019年国内汽车市场受全球贸易环境变化、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汽车排放标准切换、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重因素影响,延续2018年下半年以来的下滑走势,汽车行业竞争呈现不断加剧的态势。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下降7.5%和8.2%,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136万辆和2,144.4万辆,同比下降9.2%和9.6%。

  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受新冠病毒疫情、宏观经济环境、消费环境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预计仍将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2019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提出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等多项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将给国内汽车市场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汽车工业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变革趋势的显现,汽车行业在“智能、环保”两大主题的推动下,正在进入产品及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阶段。对零部件企业而言,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轻量化等业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825.37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106,973.65万元,同比下降28.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913.96万元,同比下降258.5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已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报表列示项目,对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股东权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3、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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