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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988.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

  四、本次拟结项或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2,499.97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12,603.09万元,投入进度为100.82%,结余的募集资金为10.08万元;“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862.5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10,173.91万元,投入进度为53.94%,结余的募集资金为9,04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在项目投资期间未发生变更。

  六、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已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建成并于2019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整体投入略超过计划投入金额,考虑理财及利息收益因素,形成少量募集资金结余。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

  2、“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旨在进一步开拓华中汽车产业集群的长沙、武汉及其周边市场,提升华中地区产品供应能力。根据募投项目分阶段建设计划,该项目一期已建成完工并投入生产,项目二期建筑工程已投入完成、生产设备尚未投入。受汽车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周边配套客户产能扩充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基于公司对目前市场情况进行研判后做出的经营规划,该项目一期的生产能力与现阶段市场需求基本匹配。因此,为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待新增产能充分消化后,再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3、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存放过程中除产生的利息收入外,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08万元和“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9,048.1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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