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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会计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实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影响。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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