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6月2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议案》,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规定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017年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等8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便于公司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2019年分别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1202021229900315933等4个账户进行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与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1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0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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