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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505,413.43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4,653,390.3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8,852,023.1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66,421,115.57元,2018年度实施利润分配31,809,447.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43,463,690.85元,资本公积金人民币313,161,100.08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后,制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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