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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十五]所述,公司对联营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7,000万元、2,500万元,投资建设2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与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工程项目非正常停工超过三个月,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事务所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价值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子公司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丹升合伙)、丹阳丹茂化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丹茂合伙)参股投资的企业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丹升合伙参股投资的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聘请的审计单位在2019年年报审计均未取得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给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予以理解并认可。

  公司已计划将持有的对丹升合伙、丹茂合伙出资份额进行剥离。2019年9月29日经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丹阳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丹阳高新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公司持有的丹升合伙、丹茂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各方签订了意向协议。

  另外,因涉及诉讼,公司在丹升合伙中的1.5亿元财产份额拟于2020年4月28日起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及部分资产被冻结并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截止目前,所涉资产的剥离能否顺利完成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董事会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与有关方妥善处理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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